全校教职工:
2021年5月工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0年博士津贴从本月工资中发放。
2.2020年博士基本工资与副教授基本工资差额在本月工资中发放。
3.部分人员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在本月工资中发放。
4.调整2021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标准,并补扣1至4月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差额,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社保科,联系人:饶老师,电话:3210814。
5. 部分人员欠款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6.2021年第一季度水电费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7.附截止2021年5月7日个税系统接收到的专项抵扣信息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