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2022年3月工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依据《关于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的通知》(2021年9月24日)的规定,部分人员往来款项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2.2021年第4季度水电费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3.2022年2月职工工资预缴个人所得税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4.调整部分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标准,并补扣差额,详情请咨询人事处社保科饶老师,电话:3210814。
5.附截止2022年2月3日及2022年3月9日个税系统接收到的专项抵扣信息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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