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为了保证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年终报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12年12月21日12时起,暂停办理各类报销及借支业务。
2.凡在税务局开的劳务费发票,收款方不能为安康学院或安康学院教职工。
3.2012年12月24至12月25日,集中办理还借支业务。
4.2012年度内所发生的各种原始票据,最迟可延续到2013年3月31日前报销,过期不予报销。
5.重新开始报帐日期,将于部门决算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请各报帐员合理安排报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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