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陕发〔2011〕13号)精神及省教育厅预算布置会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及压缩“三公”经费”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差旅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规定,请严格执行。
1.各院系、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出差必须事先经院长审批同意。
2.未经审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自理。
3.出差住宿费参照定点宾馆住宿标准执行,住宿费按公务卡实际结算金额审核报销。
4.各院系、各部门要加强出差管理,合理计划,严格审批,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提高出差工作效率,各教学单位要有计划安排一线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对于以学术交流名义的旅游性质会议一律不予审批。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