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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平安大厦” 地价补贴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9    作者:计财处     来源:     点击:

    根据教代会提案(02号,名称:关于购买“平安大厦”教职工补助及产权问题)办理及意见征求结果,学院会议决定:对于团购“平安大厦”教职工原定“给予200元/平方米地价补贴,不办理房屋产权,房屋交易受学院管理限制”,现放宽条件,凡购买平安大厦教职工也可采取缴纳地价补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房屋产权(办理房屋产权事宜请与国资处联系),以上两种方式由教职工自愿选择。
    请同意采取缴纳地价补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房屋产权方案的教职工于2011年6月23日前将地价补贴款2.9万元转存于安康学院账户(账户名:安康学院,账号:61001663711052503401,开户行:建行安康分行营业部),并持进账单到计财处(1号教学楼1108室)换取正式收据。逾期不交纳者视为放弃选择,按原定方案执行。    
    截至目前,应缴购房款合计为26.65万元(25万*95%+2.9万元),凡缴购房款总额(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小于26.65万元的教职工,需补缴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