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年终报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终报账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自2021年12月10日起,暂停办理科研和教改项目报销和借款业务。
2.2021年12月17起,暂停办理部门预算报销和借款业务。
3.对于本年度内发生的科研和教改类项目的原始票据,可延续到2022年6月30日前报销,过期不予报销。
4.重新开始报账日期,于财务决算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各部门、相关教职工合理安排报账时间。
计财处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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