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独生子女费和入托补助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请于2021年11月25日—26日持独生子女证和入托正式收费票据到计财处1101室办理独生子女费(18周岁以下)和入托补助领取手续。
计财处
2021年11月22日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10 陕ICP备 17014456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