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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财务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6    作者:计财处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报销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教职工提供便捷的报账体验,计财处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我校部分财务报账手续进行简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经费本的投递

办理财务报销业务时,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本继续保留外,其它项目在财务报销时无需再提供经费本。项目经费报销及经费明细、余额等信息查询均可在财务报账系统中进行。

二、取消《电子发票声明书》

报销电子发票时,无需再提供《电子发票声明书》。项目负责人是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及票据金额、张数、支付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三、规范劳务费发放管理

根据安康市税务局稽查工作要求,为严格规范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规避潜在的税务风险,切实维护学校及师生个人纳税征信,做到精准发放,从20257月1日起,劳务费发放将统一采用财务报账系统进行申报,不再使用线下劳务费发放表。

四、进一步推广财务报账系统及投单机的使用

学校财务报账系统涵盖日常业务费报销、差旅费报销、借款等业务。教职工登录财务报账系统,按要求填写报销信息并打印报销单,将打印好的报销单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要求完成签字审批手续后,连同票据等附件一起投递至投单机。投单时需扫描二维码,确保“一单一投”,避免单据丢失。

计财处将秉承“师生为本、严谨务实、高效服务、廉洁守正”的服务理念,努力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学校师生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请全体师生持续关注计财处工作,建言优化服务,协力推进财务报销“瘦身计划”,助力提升财务工作效能。

咨询服务联系人:沈芾   电话:3261969,QQ:119629355。



计财处 科研处 教务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