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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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计财处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1-05-25    作者:     来源:     点击:

计财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主持计财处工作。

2.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章制度和学院内部管理规定,组织制订院内财务管理办法。

3.组织编制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经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后监督执行。

4.组织制定财务处目标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各个科室财务工作。

5.定期向主管院长汇报财务工作。

6.参加学院有关业务工作会议,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审查参与拟订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参与基建工程招标,物资购置活动的财务监督。

7.审核会计决算和会计报表,向学院领导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状况,审核对外会计资料。

8.协助学院领导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

9.负责组织全院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

10.协助主管院长协调本部门与校内外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关系。

11.组织有关人员对院内二级核算单位和独立核算单位实施财会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

12.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聘任工作。

13.负责会计电算化的组织管理工作。

14.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保证资金和财产的安全。

15.完成上级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财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完成各项工作。

2.协助处长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年度财务工作总结和财务分析的起草。

3.协助处长做好校内外联系及协调工作。

4.协助处长组织部门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工作,拟定预算的编制原则和编制标准,做好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5.协助处长加强学生收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和公示手续的报批。

6.协助处长参与学院重大经济决策的前期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及重大经济活动的财务监督。负责对外筹资工作中分析论证材料的整理与起草、贷后管理与协调、贷款卡年检。

7.协助处长实施对二级会计核算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财务管理。

8.组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每月用款计划的申报。

9.组织实施对院内各单位对外服务和经营收入情况的检查监督,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

10.承办处长授权的其他事项。

 

会计核算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切实履行会计人员职责权限,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年度综合财务计划和部门经费预算,负责全校各类经费开支的财务审核报销工作。

2.负责各级财政拨款、科研经费、学校下达经费和各类代管经费的建账、立项、审核、入账和核对工作。

3.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的登记、保管、核对和收付款业务。

4.负责全校临时工工资的审核发放工作。

5.负责货币资金日报表和现金、银行日记账的打印与保管。

6.负责财务处银行账户的开立、撤消、年检及银行对账工作。

7.负责暂付款、暂存款项的清理和核对工作。

8.负责账务系统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打印、核对、装订、保管和移交工作。

9.负责财政拨款、科研经费、代管经费收入账簿和各类经费支出账簿的查账、调账和结存项目账的清理工作。

10.负责提交会计科目、财务账簿设立、调整的草案。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会计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科的行政、业务工作。组织调配员工,落实本科岗位责任,监督检查服务公约及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协调科内外各个工作环节之间的关系,保证全部工作流程正常进行。

2.熟悉和掌握国家财经法规帐制度,协助处长建立健全校内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审核、出纳、复核等岗位的工作规范,抓好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

3.负责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修缮工程、大型设备购置等大宗支出业务的监督控制,防范支出风险。

4.定期汇报资金状况,提供各类资金的使用、结存情况,协助处领导搞好资金的使用效益。

5.根据学校事业支出的预算安排,做好各单位经费用款进度的控制,减少超前用款、防止超支用款。

6.负责完善“暂付款”、“暂存款”的清理办法,组织清理和催收往来款项,提高教学、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

7.负责银行对账工作。

8.根据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变更,以及学校经济核算的需要,负责提交会计科目、账目的设立和调整草案。

9.抓好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全科人员的综合素质。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核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2.认真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无计划、超预算、超标准的开支不予报销;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计凭证不予受理;对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按规定要求退回补办手续。

3.严格依照会计制度和预算安排,及时准确处理各项会计业务。熟练掌握会计科目的用法,做到会计科目及部门号、项目号等必需信息输入正确无误。处理会计业务及时准确,摘要简明完整,凭证打印格式规范。

4.发现错误及时更正,并准确注明并更正凭证的号码、内容、更正原因等详细内容。之后,在被更正凭证上记录该笔业务已被更正的信息。

5.严格遵守计算机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设置密码保护,禁止在财务系统计算机上运行其它非业务操作。

6.遵守职业道德,做好优质服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复核岗位职责

1.复核各项收支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2.复核各种收支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开支的标准是否符合制度规定,财务手续是否齐备。

3.复核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达标上等的各项要求。

4.复核记帐凭证所反映的业务内容(如借贷双方的会计科目代码、部门代码、项目代码、摘要等)是否正确。

5.复核人员对已复核的记帐凭证负责,签章后移交记帐人员或出纳人员执行收付业务。每日终了应按顺序整理当日记帐凭证,复核现金日报表、银行存款日报表后汇总。

6.期末,复核人员对自己所分管的帐目要全面复核,发现错误交原审核及时更正,复核人员对已复核的帐目要签章认可。

7.复核人员要定期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处长、科长汇报,以便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现金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2.每日库存现金数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

3.不得随意坐支现金,不准用“白条”抵库,不准自制凭单办理收付,严禁以任何名义挪用现金。

4.做到日清月结,逐日编制现金日报表,并与库存现金核对,库存现金数应与现金日记帐总金额相符。

5.各种款项的收入均须按规定给对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借款报销时退回现金除外),不得无故推诿。

6.收入的款项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存放在办公室或保险柜过夜,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7.妥善保存各种收款收据,做到按规定使用和填写,不得遗失。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银行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现金结算办法》中有关规定。

2.必须根据审核人员填制的记帐凭证填写各类支票、汇款、托收事项,不准无凭单或自制凭单开支票。

3.收到外单位支票及时送交银行进帐;收到外单位信(电)汇收款凭证联、委托承付凭证或托收无承付凭证,应及时与有关单位经办人联系,办理收、付款手续。

4.发现未达帐项应编制存款(限额)余额调节表,并及时清理未达帐,年终不准发生未达帐。

5.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应严格登记保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切实履行会计人员职责权限,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学生学费、住宿费、代收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开学报到收费方面的组织工作。负责定期提供学生缴、欠费情况,组织协调各院(系)学费,住宿费催收工作。

3.负责全校学费等物价立项申报、校内各项收费标准的报批和审定工作。

4.负责全校对外税务征收、财政收据、地税发票的领用管理。

5.负责工资核算及工资凭证、奖酬金发放的复核工作。

6.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编制基建决算报表、劳资报表和各类统计报表等,负责报表的复核工作,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综合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综合科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综合科科内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业务管理办法的起草。

3.协同各部门抓好学费收入的组织、催缴和管理工作。

4.负责工资核算及工资凭证、奖酬金发放的复核工作。

5.负责基建帐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编制学校年度综合预算。

7.负责组织编制基建决算报表、劳资报表和各类统计报表等,负责报表的复核工作,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8.负责监控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费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全日制学生收费明细账的账务管理。

2.负责全日制学生异动的及时调整。

3.负责定期与相关单位核对全日制学生人数。

4.负责定期向各系及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欠费名单,督促催收欠费。

5.负责全日制学生收费标准的复核,办理学生费用查询。

6.负责全日制学生收费账务与财务账务核对相符,定期打印收费明细账并装订归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资及三金岗位职责

1.负责新增职工的工资帐户、公积金帐户、医疗保险帐户的开户工作。

2.负责职工工资及遗属生活补助费发放。

3.负责职工水电费、房租的扣发工作。

4.负责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核算、申报、缴纳工作。

5.负责接待职工对本人工资增减数和扣款数的查询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建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总帐、明细帐及其它辅助帐。

2.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监督基建资金批准工程项目进度付款,监督及时收回垫付资金。

3.按照基建会计制度规定,办理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登记账目,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4.定期核对账目,按工程实际进度结算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对应扣水电、运输、材料款及预付备料款计算扣清,组织基建财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

5.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加强资金管理。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计划管理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综合财务计划、经费预算、预算外收支计划,按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收支标准、开支范围,审查预算内、外资金的各项开支,对无计划或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应向有关业务科提出意见,采取措施纠正。

2.负责办理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并配合经费记帐员搞好经费执行情况的统计、对比和分析。

3.负责编写学校报表说明、草拟年度决算说明。

4.负责整理、装订年度预算和决算资料。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