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2019年07工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我校工资项目中的交通电话自顾费不属于规范的津补贴,应予以停发和追缴(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该项目从7月个人工资中直接代扣,人均约840元(处级及以上干部6月已追缴,部分处级干部交通电话自顾费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2.部分人员水电费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3.2019年第二季度房租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4.本月暂不扣往来款。
5.附截止2019年07月9日个税系统接收到的专项抵扣信息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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