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2017年09月工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根据陕人社发[2017]30号文件精神,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并补发1-8月差额。
2.2017年第二季度水电费从本月工资扣除。
3.部分人员往来款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10 陕ICP备 17014456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