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部门社会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请对本部门2016年部门社会服务性收费情况进行自查,于12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计财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写本部门2016年社会服务性收费情况自查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印章报送计财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547694119@qq.com。
2.有无收费项目的部门均须上报2016年本部门社会服务性收费情况的简要说明材料,主要说明对《安康学院社会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执行情况,有无坐收坐支、挪用、截留、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12 月15日前报送计财处。
3.报送地点:计财处1108室,电话:3261576
4.报送同时办理各部门领用收费票据的缴销手续(包括未开的空白票据)。
附件: 2016年部门社会服务性收费情况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