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查询

工资查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发放2016年取暖费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6-11-27    作者:jcc     来源:     点击:

 全校教职工: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冬季取暖费标准的通知》(陕财办综〔2011〕117号),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为: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职称系列比照标准为:

    1、正高级技术职称及相当职级人员比照厅级。

    2、副高级技术职称及相当职级人员比照处级。

    3、其余人员比照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