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2013年7月工资于10日上到个人帐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依据《安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职工医疗 工伤 生育三项保险申报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 2013年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申报基数*2%)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2.因扣医疗保险,原定的往来借款扣除顺延至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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