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2023年10月工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3年第三季度房租从本月工资中扣除。根据《关于印发<安康学院公有住房清理及配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发〔2023〕50号),三年租住过渡期已满的,从2023年8月1日起,执行《安康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租金标准,即15元/平方米/月。咨询电话:胡老师3261573
2.部分人员往来款项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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