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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工资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4-01-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校教职工:

2024年01月工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3年第四季度房租、2023年8月-12月物业管理费及生活垃圾处理费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根据《关于印发〈安康学院江南校区教职工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23〕129号),我校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如下:

(1)物业服务费:按住户房屋建筑面积核算,0.2元/㎡/月。

(2)生活垃圾处理费:5元/户/月。

咨询电话:胡老师 3261573

2.2023年第四季度水电费从本月工资扣除。

3.部分人员2024年网络费从本月工资扣除。

4.部分人员往来款项从本月工资中扣除。